6月6日下午,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徐之明率隊到公司調研法務工作情況。公司黨委書記、董事長歐志永,黨委副書記、紀委書記、工會主席賴海標,總法律顧問、法務處處長馮堅以及相關處室負責人參加會議。
調研座談會現場
調研座談會上,馮堅首先向調研組匯報了公司法務機構及隊伍建設、重大案件處理、“僵尸”項目處理以及企業風險管控、法務制度建設等工作情況,希望集團能對公司一些重大疑難案件給予更多的指導與幫助。她還提出,集團公司如能建立內部典型案件大數據庫,將給集團內部各單位法務人員提供更多參考借鑒及交流溝通平臺,有利于實現資源共享、共同提高。
歐志永就進一步提升法務工作水平提出了三點建議,一是希望集團公司建立“大法務”服務平臺,加大法務人才的引進及培養力度,加強集團公司內部各單位法務人才隊伍的建設,強化集團公司內部法務工作管理。二是希望集團公司法務部召開內部單位PPP項目經驗交流會,對各單位PPP項目運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有針對性地交流與探討,加強對PPP項目管理過程中的風險防控。三是希望集團公司法務部在一些重大案件上給予更多支持與幫助。
在聽取工作匯報并進行相關問題探討后,徐之明首先肯定了冶建公司對集團公司法務工作的支持,對冶建公司開展的法務工作給予了高度認可。徐之明表示,冶建公司在貫徹集團公司規章制度上執行到位,對處理公司歷史遺留案件上態度認真,能及時與集團公司積極溝通,確保企業利益最大化。對冶建公司今后的法務工作,他指出,要進一步加大法務機構和人才隊伍的建設力度,加大對集團公司相關制度的學習和執行力度,把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運用到實際工作中。最后,他強調,風險管控是重中之重,依法依規經營才是正道,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。
(法務處 戴江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