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5日,集團公司副總經理、董事會秘書陸志斌到冶建公司調研指導法務工作。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總經理陳永,冶建公司董事長、黨委書記覃振華,副總經理、總工程師廖立波參加調研座談會。
陸志斌講話
會上,覃振華匯報了去年以來冶建公司的法務工作組織機構、崗位人員情況,以及在法務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、遇到的困難和下一步工作措施。
陸志斌在聽取匯報后表示,冶建公司的法務工作有成效、有亮點、有特點,值得肯定。他對冶建公司法務工作提出四點要求。一是堅持法務工作“三個并重”。法務工作要做到“事前防范、事中管控、事后處置”三個并重,及時總結經驗,不斷提升法務工作水平。二是堅持定期研判防范風險。公司領導班子、法務人員要分片區多到分公司、到基層走訪調研指導法務工作,對發現的法務問題要及時解決;同時定期與當地法院、法律專業人士溝通,了解當前的行業法務風險點所在,形成風險提示,并通過微信、短信、OA等方式傳達到公司相關崗位和人員,形成法務風險防范大格局。三是堅持整合內外部法務資源。外部方面,要加強對接資源和力量,爭取支持,合法合規、有效化解公司法務風險;內部方面,要多向集團公司匯報、多與兄弟公司交流,信息互通、資源共享,共同推動整個集團公司的法務工作向前。四是堅持注重法務隊伍建設。公司法務人才隊伍要與公司業務發展相匹配,要積極組織、參加相關法務知識培訓不斷提高法務人員素質,以應對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、新風險。
會議現場
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相關人員,冶建公司法律事務部、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。
(圖文/辦公室 唐峰林)